報名及收生安排

  • 所有報名學員,不論新舊,於提交報名時均必須填妥報名表內所有資料及提交合規格之付款票據(支票或銀行入數票據,請參考報名表「報名方法」),如當中因為報名表內資料不齊或付款票據不符規格,本公司有權不處理該報名而不另行通知。如因此導致報名不成功,本公司概不負責。
  • 所有報名所需費用必須於泳班開班前成功繳付,否則本公司有權視作放棄報名論,本公司亦有權拒絕未繳清費用之學員上課。
  • 本公司有權拒絕任何泳班開班後提交之報名(即插班報名),如本公司接受該報名,學員亦必須繳付全期泳班費用。
  • 所有上期參加「幼童班」、「兒童班」、「成人班」、「泳隊預備班」及「林大輝泳隊培訓班」之常規班學員需於舊生截止報名日前提交報名及繳付費用,由於泳班名額有限,本公司將會以「先到先得」形式取錄,否則本公司均視作新學員報名處理;而所有「幼童班」、「兒童班」、「成人班」、「泳隊預備班」及「林大輝泳隊培訓班」之新學員需於新生截止日前報讀,任何學員於截止報名日後提交報名或繳交費用,造成處理延誤而導致報名不成功,本公司概不負責。
  • 所有上期參加「學前預備班」、「幼兒班」及「四式改良班」之常規班學員需於舊生截止報名日前報名參加原班及成功繳交全部費用,將可獲優先取錄資格;而所有「學前預備班」、「幼兒班」及「四式改良班」之新學員需於新生截止日前報讀,本公司將會以「抽籤」形式取錄。任何學員於截止報名日後提交報名或繳交費用,造成處理延誤而導致報名不成功,本公司概不負責。
  • 本公司將於每個泳班開班前3天以電話(或部份以短訊)個別通知報學「學前預備班」及「幼兒班」之學員取錄結果;而於截止報名日前報讀「幼童班」、「兒童班」、「成人班」及「泳隊預備班」之學員,本公司將於泳班開班前3天發送短訊通知取錄結果。
  • 如學員不成功報學「首選」泳班,本公司將於「首選」泳班開班前3天,個別聯絡泳員確認「次選」或「第三選」之泳班時間,以便安排上課時間。
  • 如報名不成功,本公司將按學員意願處理已繳費用。如學員要求退費,本公司將於所報學泳班開班後30個工作天內以支票形式郵寄至學員填寫於報名表上之地址。
  • 如學員未能符合所報學泳班之要求(如:游泳程度不足),於首課經教練確認後,本公司將安排學員轉往合適之泳班,學員須繳付當中產生的費用差額。如轉班導致出現學員多繳費用,本公司將按學員意願處理。如學員不滿意轉班安排,可要求退班,而已繳費用將會先更改已使用的優惠金額(如:連報三期更改為兩期)及扣取已完成之堂費,並於30個工作天內以支票形式郵寄至學員填寫於報名表上之地址。
  • 如遇特別情況,本公司保留更改泳班原定教練、上課時間及地點之權利。

請假補堂安排

  • 「泳隊預備班」不設補堂
  • 任何每期泳班首課及考核日均不會進行補堂。
  • 可獲安排補堂的前提:

    (1) 學員如申請病假,必須提交當日或三日內有效之醫生證明

    (2) 所有事假申請必須於課堂前14天向泳池經理、課程助理或教練申請。

    本公司有權不處理任何少於課堂14天前之請假補堂申請,而該學員當日課堂將當作曠課論而不作任何補堂安排。

  • 補堂配額的計算如下:

補堂次數是根據每個泳班的總堂數而定,每5堂均可申請請假及可安排補堂1次(如泳班有6堂可申請請假補堂1次,或泳班有13堂可申請請假補堂2次,如此類推)

  • 本公司將安排合適程度之課堂供學員補堂,學員可於泳池向泳池經理、課程助理或教練查詢或安排補堂之事宜。學員必須於同一期泳班內完成補堂。如學員未能於同一期泳班完成補堂或學員不能補堂(如無法安排時間等之原因),泳天有權視作學員放棄補堂論,而不再安排補堂。
  • 補堂當日缺席之學員視作放棄論,本公司將不作任何第2次補堂安排。
  • 所有補堂安排一經確認將不可更改。
  • 所有泳班請假申請必須以補堂形式安排,而不可作退款處理。
  • 任何學員因疾病或身體受傷(學員必須提交醫生証明)而導致短時間內不能參與泳班課堂(通常為請假2星期或以上),可於醫生發出証明後1星期內申請暫停上課。

考核安排

  • 所有總堂數未達8堂之恆常泳班均不設考核。
  • 個別暑期泳班之考核日期安排,請參考泳班章程及報名表。
  • 本公司將保留更改考核日期之權利,而更改考核日期安排將通知學員。
  • 任何缺席考核或考核日請假之學員,本公司不設補考。
  • 本公司將於泳班最後1堂派發「學員進度表」,任何當日缺席或請假之學員須於泳班完結後6個月內自行到泳池領取「學員進度表」。
  • 如考核成績理想,本公司將推薦學員加入「泳天泳隊」接受全年系統性競賽訓練。

其他費用

  • 初次報學本公司泳班的新學員均可於第一堂課堂獲贈乙頂泳帽。
  • 任何學員均可以以1換1形式替換已損毀之泳帽(不包括人為損毀)。
  • 人為損毀/遺失泳帽後補領泳帽之費用如下:

    (1)「泳隊預備班」及四式改良班之泳帽費用為$30(按次收費);

    (2) 其餘泳班之泳帽費用為$30(按次收費)。

  • 學員家長或監護人如欲觀看學員上課,必須自費進入康文署轄下公眾泳池(如公眾泳池正值休池時間,則不能進場觀課),其他非康文署轄下公眾泳池之觀課安排請參考報名表「泳池介紹」。
  • 由2020年10月1日起,學員如欲索取證書,本公司將收取每張$50之行政費,並需於辦事處或泳池取回證書;如申請以快遞方式收取證書,本公司將收取每張$120之行政費。學員必須連同證書申請表及費用交回本公司辦事處或親身交予本公司泳池職員,以辦理有關索取證書申請。本公司將於14個工作天內辦理有關申請。
  • 如欲索取逾期證書(逾期6個月或以上之證書將不獲補發),本公司將收取$150手續費,而學員必須親往本會辦事處或泳池領取;學員亦可選擇以快遞方式收取,而本公司將收取$220手續費。
  • 報名表格一經遞交,如因個人理由退出或取消所報讀之課程,本公司將收取$200之行政費用。

上課守則

  • 學員需攜帶以下物品上課:
    • 本會泳帽(各新學員均可於第一課免費獲贈乙頂);
    • 泳裝;
    • 泳鏡;
    • 外套 / 毛巾;
    • 泳池膠拖鞋 (必須具防滑作用;請勿穿著涼鞋)
  • 學員上課前請勿進食過飽
  • 如學員上課前感到不適,建議應盡快求診。
  • 為免影響學習進度,本公司不鼓勵學員請假或無故缺席。
  • 任何泳班只准學員本人上課,一經發現以別人代替,本公司將即時終止學員上課資格,所有已繳費用將不予發還。
  • 學員不得擅自轉換泳班時間或日期,本會有權終止學員上課資格,所有已繳費用將不予發還。
  • 學員必須於上課前15分鐘到達泳池集合地點集合,由本公司教練或課程助理帶領進入泳池;遲到者本會將不作補堂安排。
  • 因安全理由,學員下課後必須跟隨本公司教練或課程助理離開泳池解散。學員如欲於下課後繼續游泳,必須於解散後方可自行再進入泳池(只適用於在康文署轄下公眾泳池上課之學員,及視乎該時段泳池是否開放予公眾人士使用)。
  • 如學員(包括學員家長或監護人)損壞任何公物,必須按價賠償。
  • 本公司不鼓勵學員攜帶貴重物品上課,如於上課期間蒙受任何財物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
  • 學員必須遵守泳池規則,聽從本公司職員指示,否則本公司有權終止學員上課資格,所有已繳費用將不予發還。
  • 如於泳池範圍以外或上課時間以外發生意外導致身體損傷,本公司概不負責。
  • 私人會所泳池、學校泳池及康文署轄下公眾泳池於開放予公眾人士之情況下,學員家長或監護人可選擇進場觀看習泳情況;惟德藝會規定每小時只限25名家長可索取泳池入場證進入「泳池家長區」,其他家長只可進入「天台家長區」及「天台更衣室」。選擇進入泳池者必須遵守泳池規例並穿上自備之泳池膠拖鞋或本公司提供之膠拖鞋或鞋套;進入康文署轄下公眾泳池者必須同時穿上泳衣自行經公眾閘口進場,並自付入場費。
  • 所有進入私人會所泳池及學校泳池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學員,學員家長或監護人)必須聽從本公司職員的安排(包括但不限於觀課安排),本公司有權拒絕任何不聽從安排的人士進入上述地方。當中引致任何損失,本公司不會作任何補堂或其他補償安排。
  • 所有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學員、學員家長或監護人)不可使用任何附設於私人會所泳池及學校泳池的其他設施(除上述場所有開放予公眾人士、場所職員允許使用或該等人士符合場所使用資格的設施)。
  • 所有學員均需符合該泳池更衣室條款方可進入。
  • 中英文版本之內容如有任何爭議,一概以中文版本為準確。